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1号)要求,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高温季节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雷电、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加之今年汛期雨水预测较多,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特殊性、复杂性,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深化“打非治违”,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盐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完善“一车三方”工作机制,突出“两客一危”车辆监管,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和重点水运企业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的私搭乱建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民用机场净空保护职责。消防安全:对“多合一”“三合一”场所、地下空间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建筑施工: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和预防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险情和事故的行为,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施工作业防暑降温规定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餐饮燃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职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民爆行业:彻底整治民爆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民爆生产线安全隐患,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力度,防范民用爆炸物品失管失控。旅游行业:加强易受高温、雨水损害和影响的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工作。同时,持续抓好冶金工贸、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海洋渔业、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半年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对事故隐患采取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要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特别是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协同联动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充足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要严格遵守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值班值守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传下达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影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