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处室园地
综合监管
安 委 会
安全宣传
纪检监察
安全科技
党建工作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重要新闻
工作动态
基层动态
滚动新闻
财政预决算
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办公室
人事培训处
规划科技处
安监一处
安监二处
安监三处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
行政许可服务处
工会
机关党委
安监支队
宣教中心
信息发布
文件制度
党纪党规
廉政文化
组织概况
党建品牌
学习园地
·
一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
十二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
十一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
当前位置:
首页
>
处室园地
>
安监三处
>
文件发布
转发苏州市做好化工企业关闭工作安全监管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1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大
中
小
]
盐政安办〔2017〕67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办:
现将
《省安委办关于转发苏州市做好化工企业关闭工作安全监管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苏安办〔2017〕78号)和
《省安监局转发南通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苏安监函〔2017〕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并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263”和“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和“关停转”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 闭】
版权所有:盐城市安监局 苏ICP备612385454号
地址:江苏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行政中心535房间
联系电话:0515-88190535 邮编:224005 技术支持:南京南大尚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