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4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城市机关单位发电

 

发电单位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 许立设

等级 特急 ?明电  盐政安办电〔2016〕23号  编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6月26日,一辆满载游客的湘D94396旅游大巴,在湖南省宜凤高速上碰撞隔离带起火,造成35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历打击交通运输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压降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5日至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客运驾驶员安全承诺宣誓、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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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辆检验检测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四)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制度情况,是否存在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问题;

(五)企业自查自改隐患情况,对有关部门查出的问题落实情况

(六)企业监控平台规范化运行情况。

四、检查方式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市直管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企业进行抽查,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违法违规道路运输行为,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罪魁祸首,是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从事故发生的源头上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击机动车驾驶员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密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及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2015年以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执行到位。

(三)总结上报。各地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请于7月18日前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许金彪,电话:86660550,传真:88190554,邮箱:2468135672@qq.com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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