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30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安监组字201716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近期中央和省市纪委先后通报了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市纪委专门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确保“两节”风清气正,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认真贯彻省、市纪委通知要求,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自觉,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前部署安排,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自觉执行作风建设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为行为准则,不搞变通,严格对照执行。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全局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将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到位,狠抓自查自纠,强化执行落实,确保令行禁止。同时,重申“十个严禁”:

  ⒈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

  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⒊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或不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备制度,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等;

  ⒋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

  ⒌严禁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企业或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旅游;

  ⒍ 严禁公车私用或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

  ⒎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活动敛取财物;

  ⒏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⒐严禁接受企业或服务对象的吃请和馈赠;

  ⒑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团聚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切实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确保本处室(单位)在国庆、中秋节期间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市纪委派驻16纪检组将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岗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执纪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监督举报邮箱:ycjwpz016@163.com

    

       

          中共bt365体育在线娱乐场党组

          2017年9月30

 

 

 

 

 

 

 

 

 

 

 

 

 

 

 

 

 

 

 

抄送:市纪委

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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