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就盐城乐学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盐城市城南新区宝龙城市广场“4·22”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案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盐城乐学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为盐城宝隆寓教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时间
2018年1月3日(星期三)15时开始。
三、听证会地点
盐城市行政中心五楼599会议室。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8819053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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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