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第四届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1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安监〔201762

各县(市、区)安监局、总工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监局(办)、工委(总工会):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安排,为全面推进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一线安监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经研究,定于10月份开展全市第四届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竞赛范围:《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等

(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二、参赛形式

11个地区分别组成11个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5名人员组成,领队1名、参赛队员4名。其中2人(大队1人、科室1人)由各地区选派,剩余2人由市局在各地监管执法人员名册中随机抽取。

三、竞赛方式

(一)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由竞赛组书面设置10个违法行为场景,各参赛队(2人一组,1个参赛队2组)随机抽取其中2个违法行为分别进行案件办理和完整卷宗制作。按法定程序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送达回执》、《结案审批表》等法律文书(不包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收集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形成案件卷宗并按统一规范要求装订。

四、评奖方式

(一)参赛队伍集体成绩为2项竞赛分加权之和。权重分别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40%、行政处罚案件办理60%。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现场演练个人成绩为本人知识竞赛分数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分数之和。获得个人前10名的选手,分别由市安监局、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标兵”和“盐城市五一创新能手”称号;对获得个人第一名的选手,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充分认识执法演练竞赛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全体执法监察人员加强岗位练兵,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参赛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要带齐相关执法文书,并加盖模拟公章,竞赛过程中严格遵守竞赛纪律,严重违纪违规者将直接取消竞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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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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