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7年12月市安监支队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会议,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再次部署全市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2. 编制起草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3. 通报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4. 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建设,做好招投标前期准备,并完成评标工作。
5. 配合省局对我市已通过执法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的大队进行复检。
6. 对大丰海源水产食品、江苏华宝纺织等2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中国联通盐城分公司、江苏金谷不锈钢等4家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7. 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对群众反映还武亚非法销售汽油、柴油和煤油等问题进行核查,对当事人涉嫌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其涉嫌存在的未经批准擅自销售柴油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分别向市商务局和工商局进行移交。
8. 根据市政府批复,对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7·4”物体打击、盐城东方妇产医院“7·12”墙体坍塌、恒大帝景聚亨景园22#“7·15”机械伤害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立案查处;继续做好盐城市城南新区宝龙寓教城“4·2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后续工作;做好江苏金美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款后续工作。
9. 起草大丰区西团镇“7·26”机械伤害、盐城市新水源地及饮水工程大丰支线“8·9”土方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并提请市政府批复;继续做好滨海“7·13”、响水县“9·22”墙体坍塌、建湖县“9.22”高处坠落等事故补充调查处理工作;修改完善阜宁县“9·13”、东台“9·14”、“9·30”高处坠落、城南新区“8·16”
、“8·18”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大丰“7·26”等8起事故延期审批工作。
10. 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修改意见,再次对2016年至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汇报进行完善,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11. 组织对各地选送的安全生产执法案件典型案例进行初查,择优报省局参加评审。
12. 下发全市第四届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表彰决定。
13. 做好迎接省政府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有关资料和台账准备工作。
14. 汇总上报11月全市执法数据,梳理汇总支队年前重点工作安排。
15. 根据市安委办安排,联合市建设局对全市建筑行业高处作业开展专项督查。
16. 制定市安监支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盐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2018年1月15日